教育方针是一个国家在一定历时期提出的教育工作的总方向和总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一方针指明了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早在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就已经提出这一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主席都非常重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它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学说的基本原理,这一原理反映了现代生产和现代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也是同共产主义理想相联系的。
在古代社会,教育同生产劳动是分离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依靠在生产实践中父子相传、师徒相传。教育的职能主要是为奴隶主和封建主阶级培养统治人才以及为巩固阶级统治灌输其伦理观念、宗教信仰。随着资本主义大机器工业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被自觉地应用于生产过程。这时“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同时,生产也需要通晓科学知识和专门技术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促使资产阶级把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训练作为学校教育的中心内容,并对工人进行一定的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这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萌芽。在资本主义社会它是改造社会的强有力的手段之一。不过,这种结合服从资产阶级剥削剩余价值的狭隘目的,因而有很大的局限性。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就是要使教育的规模、结构、内容和方法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使教育同生产建设的被实践密切联系起来,培养既有科学理论知识又有实际建设本领的人才,学以致用,全面发展,使体力劳动同脑力劳动逐步结合起来,逐步缩小二者的差别为消除三大差别,为培养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创造条件。早在八十年前列宁就说过:“无论是脱离生产劳动的教学和教育或是没有同时进行教育和教学的生产劳动,都不能达到现代技术水平和科学知识现状所要求的高度”。现代经济和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的迅速提高,要求我们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改进、发展。
建国四十多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正是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指引政,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取得了可喜成就,普通中小学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改变了旧中国普通中小学教育极不合理的布局;高等门类基本齐全的体系;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来已形成多形式,多规格、多渠道的办学体系。
